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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梦雅】 数字帝国主义资本输出的政治经济学批判

阅读次数:日期:2026-05-08

摘要

数字帝国主义是帝国主义发展的最新样态,其资本输出也随之发展,且成为垄断资本在全球进行价值增殖与空间扩张的最新手段。数字帝国主义资本输出的主要形式是数字技术资本输出、数字平台资本输出和数字金融资本输出。数字帝国主义以技术标准控制锁定全球技术依附关系,依托“数字技术—政治”双轮驱动实现市场垄断,借助制度霸权实施“合法性”治理,并通过数字话语体系进行意识形态渗透。数字帝国主义的资本输出造成了全球范围内的数字经济格局失衡、数字治理体系失序、数字社会秩序失和与数字文化多元式微。为应对数字帝国主义在全球的资本输出,发展中国家应齐心协力构建公正合理的全球数字治理体系,建立全球数字主权平等机制,推动全球数字资源社会化,重建全球数字文化自主空间。

关键词

数字帝国主义;资本输出;数字资本;数字殖民;垄断资本

作者简介

徐梦雅,中央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 级博士研究生,导师为中央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王淼教授。


资本输出早在自由资本主义阶段就已经出现,马克思虽未直接使用“资本输出”这一术语,但他通过对资本积累、剩余价值规律以及世界市场形成机制的深刻剖析,为理解资本输出的本质奠定了坚实的理论根基。资本输出真正大规模发展并具有特殊历史意义,是在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之后。列宁在《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中首次将资本输出确立为垄断资本主义的核心特征,并将资本输出的核心逻辑概括为国内过剩资本在平均利润率下降压力下必须到海外获取高额垄断利润。20世纪下半叶,依附理论学派进一步揭示了发达国家向落后国家进行资本输出背后的“不平等交换”逻辑,但该理论的研究视野仍局限于工业资本主导的实体化剥削范畴。随着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资本输出的形态发生转型,剥削更多地表现为数字资本主导的虚拟化、渗透式剥削模式。西方左翼学者尼克·斯尔尼塞克提出的“平台资本主义”和约翰·福斯特与罗伯特·麦切斯尼揭示的“监控式资本主义”均明确指向了数据要素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在数字帝国主义阶段,数字资本输出与数字商品输出的意义更为重大,数字资本输出成为数字帝国主义殖民掠夺的新手段。然而,西方数字帝国主义和传统形式的帝国主义没有本质差别,资本增殖仍旧是数字帝国主义的本质特征。在此背景下,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资本输出的科学论述为理论根基,对数字帝国主义资本输出的当代演变逻辑与应对路径进行考察,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数字帝国主义资本输出的主要形式

传统帝国主义的资本输出主要包括借贷资本输出与生产资本输出两大形式,并辅以政治与军事手段,以实现资本利益的最大化,同时强化对殖民地的经济控制和政治控制。到了数字帝国主义阶段,资本输出的核心形态已转变为以数字技术为依托的数字资本输出。与工业帝国主义对地理意义上领土的高度可见性占领和金融帝国主义对金融节点与机构的部分可见性控制不同,数字帝国主义以数据为“领土”,凭借对数据的垄断实现了对全球劳动力的隐形榨取。数字资本输出的根本目标在于获取、控制并运营全球数据资源,其实现路径主要表现为数字技术资本输出、数字平台资本输出以及数字金融资本输出。

1.数字技术资本输出

数字技术资本输出构建了数据采集、传输、存储、运算的基础设施,是最底层且最基础的输出形态,相当于为数据流动铺设“信息高速公路”与“算力发电厂”。在传统帝国主义阶段,技术资本输出表现为垄断资本主义国家通过专利许可、技术转让、合资建厂和直接投资等方式,将先进技术输出至其他国家,以控制其经济命脉并获取垄断利润。这一现象兴起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与帝国主义的形成同步,是生产力发展、生产社会化与资本集中化的必然结果。进入数字帝国主义阶段,“技术作为一种重要的资本要素,是数字资本输出的重要内容。数字技术输出的目的在于将他国或地区卷入数字化进程,使其成为数字资本渗透的社会工厂,为数字资本服务”。数字帝国主义国家凭借其技术优势,在发展中国家构建符合其战略利益的基础设施,以实现对其经济与文化的双重控制。

在传统帝国主义阶段,技术资本输出并非独立于借贷资本与生产资本的全新类型,而是技术与资本深度结合、以技术垄断强化资本控制的特殊形态。技术资本输出的本质在于技术垄断权与资本收益权的结合,核心目的是通过技术壁垒巩固资本输出的超额利润,同时阻断后发国家的自主工业化进程。到了数字帝国主义阶段,由于数字技术的零边际成本与网络效应打破地理边界,数字资本的扩张性被进一步强化,数字技术成为资本积累的“倍增器”。但是,数字技术资本输出并未取代传统技术资本输出,而是将其包装为可复制的数字形态,实现规模的爆发式扩张。借助数字技术的高度渗透性,数字技术资本输出将列宁所指的“垄断剥削”推向新高度,即从有限的实物技术输出转向无限的数字生态覆盖。数字帝国主义利用其先进的数字技术优势和强大的资本力量,搭建起全球最先进的数据网络中心和数字基础设施。同时,由于数字技术催生了更加隐蔽也更具效率的掠夺方式,相较于传统帝国主义,数字帝国主义的资本输出更加依赖技术的垄断性。

2.数字平台资本输出

数字平台资本输出构建了数据的“捕获与价值转化”生态系统,是最高效且最具统治力的输出形式,相当于直接进行数据捕获与价值提炼的“炼油厂”。“数字平台是当下数字经济中的新型生产经营组织形式,是平台资本运动的载体”,“数字平台资本作为资本逻辑统摄的新型资本形态,依然裹挟着资本增殖和扩张的本质倾向”。在数字帝国主义阶段,由于掌控世界其他国家的大数据,国际垄断平台公司成为霸权国家资本输出、攫取超额垄断利润的重要主体。据《跨大西洋经济2025》年度报告,美国本土平台的全球市场份额由2017年的64%攀升至2025年的86%,创历史新高,稳居全球首位。这表明,美国企业在全球平台市值中占据绝对优势。

数字平台资本输出主要表现为全球性平台市场扩张与垄断性并购。与传统工业垄断不同,数字平台垄断的核心在于对数据资源的剥夺性占有。列宁指出:“只要资本主义还是资本主义,过剩的资本就不会用来提高本国民众的生活水平(因为这样会降低资本家的利润),而会输出国外,输出到落后的国家去,以提高利润。”列宁所强调的“过剩资本”是资本垄断统治的必然结果,只要资本主义制度存在,资本就会被输出至全球各地以追逐更高利润。在数字帝国主义阶段,“过剩资本”直接体现为对数据资源的绝对支配权。数字帝国主义的大型数字平台通过用户协议与算法黑箱等手段,无偿占有用户生成的海量数据,形成“剩余数据”的垄断性积累。例如,脸书、谷歌等平台每日抓取用户的社交、搜索与位置数据,经分析转化为可量化的分析数据,进而通过精准广告投放、金融风控等场景实现利润变现。资本的这种掠夺不同于对传统殖民地的土地与资源的侵占,而是以“数字自愿”为表象,通过技术权力实施的隐性剥削。根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资本利用数据进行增殖的过程遵循“要素化-商品化-资本化”路径,数字平台通过全球用户的无偿数字劳动,如点击、浏览与内容创作生成原始数据,再借助算法将其加工为可交易的商品,如用户画像与市场分析报告。在此过程中,数字劳动者的活劳动成为剩余价值的源泉,而数据资本所有者则通过平台垄断独占价值增殖部分。

3.数字金融资本输出

数字金融资本输出构建了数据的“价值评估与流通”循环系统,是最深入且最精密的输出形式,它使数据成为信用的基石,并渗透至经济的毛细血管。列宁曾指出金融资本产生的过程,“生产的集中;从集中生长起来的垄断;银行和工业日益融合或者说长合在一起”。到了数字帝国主义阶段,金融资本输出披上了数字资本输出的外衣,资本通过数据积累和数字金融平台集权,不断重塑其积累逻辑与扩张路径,实现了资本形态从传统金融资本向数字金融资本的跃迁。数字金融资本试图在不直接参与剩余价值创造的情况下,通过自我积累来实现增殖,逐渐显示出相较于传统金融资本和数字资本而言更为强大的统治力量。

数字帝国主义的金融资本输出虽然遵循资本无限增殖的逻辑,但与金融帝国主义相比发生了从传统金融主导到数字与金融融合主导的根本转变。在形态上,数字帝国主义从实体金融资本转变为虚拟化、数据化的数字金融资本;在经济控制上,金融帝国主义通过显性的贷款控制债务国的经济命脉,而数字帝国主义则“将掠夺而不是生产视为主要模式”,专注于数据攫取、数字霸权构建、全球产业链控制,以实现隐性算法、数据、平台规则的控制。如“亚马逊掌握着亚马逊平台上商家们的售卖信息,甚至通过‘亚马逊物流营运’控制着物流,根据这些积累的数据来审查借方的信用能力,然后放款”。数字帝国主义用数字资本扩张融合金融扩张,构建了一种特殊的数字价值增殖形态,这种数字价值增殖表象上具有自主性,实质上隐藏着生产中创造的财富转移机制。列宁指出,到了帝国主义阶段,“资本主义已成为极少数‘先进’国对世界上绝大多数居民实行殖民压迫和金融扼杀的世界体系”。数字帝国主义通过控制数据流动渠道、数字平台垄断权,对数字边缘国家劳动者进行双重剥夺,既剥夺数字必要劳动时间,也剥夺数字剩余劳动时间。数字金融的高流动性可使资产全球流动,无需实体产业形态;其高隐蔽性可借助加密货币、区块链等技术绕过传统金融监管;其高孵化性可通过风投模式对数字企业注资,提升估值后套利,依托于数据的高流动性和高估值等特征,大大加速了资本国际垄断的进程。列宁曾深刻指出,资本输出是“帝国主义压迫和剥削世界上大多数民族和国家的坚实基础”,在数字金融资本输出中,这体现为“数字剪刀差”:发达国家企业以免费服务为诱饵,打着“增加接触,加强整合,资本、技术和体制的扩散等等,只会导致这些地区的发展”的旗号,从发展中国家获取海量数据,经深加工后以高价数据产品返销,形成不平等交换体系。

二、数字帝国主义资本输出的内在机制

马克思曾深刻指出,“资本只有一种生活本能,这就是增殖自身”。资本输出正是资本为突破国内市场限制、追求更高利润率的必然结果。列宁进一步强调,“其所以有输出资本的必要,是因为在少数国家中资本主义‘已经过度成熟’,‘有利可图的’投资场所已经不够了”。同样,数字帝国主义资本输出的内核仍是马克思与列宁所批判的资本逐利逻辑;其之所以能够通过数字资本输出持续攫取发展中国家的利润,关键在于构建了一套以技术标准控制为起点、以市场扩张运行为手段、以制度霸权为保障并以意识形态渗透为支撑的完整机制,从而形成数字帝国主义资本输出的“扩大再生产闭环”。

1.技术标准控制机制

技术标准控制机制是数字资本垄断生产力的前提。在20世纪70年代数字技术产业化初期,技术标准控制是资本开始圈定数字生产资料的第一步,通过专利壁垒、技术封锁,将发展中国家排除出数字生产力的核心领域,形成技术依附的历史前提。在数字帝国主义阶段,5G、人工智能、云计算等前沿技术的研发依赖巨额资本投入,而技术标准化过程,如接口规范、数据格式等天然具有垄断倾向。长期以来,西方发达国家掌握着核心关键数字技术,控制着数字技术标准与运行规则制定的主导权。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发布的《2025年世界投资报告》,2024年美国接收的外国直接投资(FDI)流入达到了2790亿美元,在全球范围内位居首位。尽管全球FDI在2024年出现了收缩,但美国凭借强大的市场需求和技术优势保持了领先地位。美国等数字强国通过主导国际标准化组织并垄断核心专利,将技术标准转化为数字时代的“殖民契约”。

数字帝国主义对技术规则制定权的垄断,进一步加剧发展中国家对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依附程度,全球技术依附关系因此被固化。列宁指出:“资本输出在那些输入资本的国家中对资本主义的发展发生影响,大大加速这种发展。”然而,这一过程往往是畸形的、片面的,最终强化了输入国对输出国的结构性依附。数字技术标准控制将这种依附推向新高度,具体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技术路径的锁定,即发展中国家往往采取“跟随战略”,依赖发达国家的技术标准开展研发;二是产业生态的依附,数字标准常与特定产业生态绑定,形成系统性的依赖结构。这种依附关系的本质是数字帝国主义通过技术标准将全球技术体系纳入其资本积累轨道,发展中国家在数字技术领域的所谓“进步”反而可能成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巩固数字霸权的新工具。

2.市场扩张运行机制

市场扩张运行机制是数字资本实现增殖的载体。技术标准的垄断本身不产生利润,数字资本的增殖必须通过数据的商品化与流通完成。当核心技术标准确立后,数字资本面临的新矛盾是技术垄断无法直接转化为实际利润,这就要求资本将技术优势转化为市场控制,把发展中国家的用户、数据、消费场景纳入数字资本的增殖链条。“新科技革命的发展,全球通信信息网络和交通网络为资本的全球流动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和技术手段,为资本流动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范围,这都推动了垄断资本的全球大扩张,形成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规模空前的统一的大市场。”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初的互联网全球化和2010年后的移动互联网普及正是市场扩张运营的集中阶段,发达国家数字企业依托技术标准优势,如iOS系统、社交平台算法,抢占发展中国家数字市场,通过数据采集、服务收费等方式,化解了技术与利润脱节的矛盾,这是资本逐利逻辑的必然延伸,也是数字资本积累的直接路径。

数字帝国主义资本输出下的市场扩张是资本逻辑与技术革命交织的产物,其实质仍是垄断资本通过全球剥削实现价值增殖。数字帝国主义资本输出通过“数字技术+政治”的双轮驱动,成为垄断资本在全球数字时空中延续和拓展权力的当代形态。列宁揭示出垄断阶段资本输出的本质是金融资本借助政治和经济手段控制全球资源。数字帝国主义阶段延续并强化了这一逻辑:一方面,数字资本借助数据驱动与网络效应实现高度集中,例如谷歌、亚马逊通过“数据-算法”正向循环迅速占领全球市场;另一方面,政治权力为技术垄断提供制度保障,资产阶级政府成为“数字寡头们快速扩张的重要推手”。在这一闭环中,技术缺乏政治支撑难以持久维持霸权,政治离开技术助力无法高效地进行收割。数字技术霸权与国家权力的结合,使得资本通过平台垄断全球市场,延续了传统资本输出的垄断逻辑。

3.制度霸权保障机制

制度霸权保障机制是数字资本固化垄断利益的必然选择。市场扩张到一定阶段,必然遭遇两大矛盾:一是发展中国家的主权诉求,二是国际数字资本间的无序竞争。为保障资本输出的稳定性,数字帝国主义通过制定、解释和执行国际规则,将垄断资本的利益固化为法律,从而将暴力剥夺转化为“合法性”治理,形成制度霸权。制度霸权的核心在于通过规范、规则、制度、话语权和对国际事务的影响力来实现对外战略目标,解决了数字资本跨境扩张的制度障碍,将技术标准控制和市场扩张的成果固化为“国际惯例”,为资本增殖提供了稳定的制度保障。数字帝国主义的制度保障机制呈现双重架构:一是国内法外溢。例如,美国通过《澄清域外合法使用数据法》和《芯片与科学法案》对他国实施“长臂管辖”,将国内法律延伸至全球云基础设施与半导体供应链,迫使第三国的企业进行选边站队,实质是将美国数字垄断资本的安全成本转嫁全球。二是国际协定锁定。在《美墨加协定》(USMCA)、《印太经济框架》(IPEF)等协定中嵌入数据自由流动、禁止数据本地化、源代码保护等条款,以强制性规定限制成员国实施数字主权措施,从而为硅谷资本输出提供“超国民待遇”。

数字帝国主义的制度霸权与其资本输出逻辑高度契合。列宁深刻指出,“金融寡头给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中所有一切经济机构和政治机构罩上了一层依附关系的密网”,“金融资本还导致对世界的直接的瓜分”。这揭示了金融资本通过控制国家机器,以资本输出为手段实现对外扩张并获取高额垄断利润的本质。在数字帝国主义阶段,这种垄断资本与国家暴力的结合演变为数字垄断资本与制度霸权的结合。传统帝国主义通过商品与货币资本输出、殖民政府及治外法权进行控制,数字帝国主义则借助国内法外溢和国际协定实现支配。此时,虽然规则取代了炮舰,但超额剩余价值的流向并未改变,平台通过数据租金与算法地租使边缘国家用户成为“数字农奴”,利润以服务费、广告费和云租赁等形式回流至中心国家。

4.意识形态渗透机制

意识形态渗透机制是数字资本消解抵抗的手段。制度霸权的强制性容易引起发展中国家的抵抗,数字资本面临“合法性危机”,而意识形态渗透的出现正是为了化解这一矛盾。马克思曾深刻揭示了资本全球扩张的双重逻辑:一方面,资本内在地具有“征服整个地球作为它的市场”“用时间去消灭空间”的冲动;另一方面,这种经济扩张必然伴随着社会关系的重塑,它“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使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念成为一种普遍化的力量。在数字帝国主义资本输出过程中,数字帝国主义国家通过控制平台输出的“数字话语”消解反抗意识,对发展中国家实施意识形态渗透。通过数字媒体、社交平台、文化产品,将数字资本的扩张包装为“文明进步”,将技术依附、市场垄断粉饰为“发展机遇”,消解发展中国家的数字主权意识和反依附意识。社交媒体的舆论操控、数字文化产品的价值输出正是意识形态渗透的具体形式:它让发展中国家的民众接受数字资本扩张的合理性,从而减少制度霸权和市场扩张的阻力,同时为下一轮技术迭代、市场扩张奠定观念基础。

数字帝国主义资本输出所催生的数字话语渗透机制对发展中国家的意识形态渗透并非偶然,而是受制于两种特定的内在逻辑。第一,它以技术中立的假象掩盖算法背后的权力关系。马克思指出,“资本唤起科学和自然界的一切力量”,将社会性的“一般智力”和知识并入生产过程,使其物化为固定资本并成为资本权力的一部分,从而将社会共有的知识和经验据为己有,服务于价值增殖的目的。第二,它借助“数据崇拜”消解阶级意识。马克思所剖析的商品拜物教在数字帝国主义阶段演变为“数据拜物教”——数据被赋予超越人类的“客观性”与“权威性”。例如,奈飞(Netflix)通过用户观看数据预测偏好,将文化选择简化为数据模型,使用户误以为平台真正理解自己,实则陷入资本预设的消费逻辑,导致主体性异化。用户在社交媒体上的自我呈现,本质上是将自身转化为数据商品,个体尊严和价值被量化为点赞数与粉丝量。

三、数字帝国主义资本输出的全球扩张效应

目前,数字化的成本和收益分配不均。发达国家获得了数字经济中的大部分利润,而许多成本却重重地落在发展中国家肩上。此类现象并非偶然,而是数字帝国主义资本输出内在机制长期运作的结果。相较于工业帝国主义和金融帝国主义,数字帝国主义已建立起更具隐蔽性、速度更快且利润率更高的全球价值攫取体系,其资本输出不仅延续了传统帝国主义的剥削逻辑,更在深度与广度上重塑了全球积累结构,具体表现在经济、政治、社会与文化四个维度上。

1.全球数字经济格局失衡

数字帝国主义的资本输出加剧了全球经济格局的结构性失衡,这种失衡并非单纯源于技术差距,而是帝国主义借助数字资本重构全球剥削体系的必然产物。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揭示,资本的本性在于无限度追逐剩余价值以实现自我增殖。进入数字帝国主义阶段,数字资本更为强大的扩张能力更是加快了资本对外输出的脚步。凭借高度流动性、强增殖能力与垄断属性,数字资本在全球扩张中更易形成新型“中心-边缘”依附结构。发达国家具有技术先发优势,迅速占领数字市场。截至2024年年底,在全球投资回报率排名前50的企业中,数字资本密集型企业共有41家,其中美国25家。在这一市场占比极不合理的情况下,发达国家控制算法、芯片等产业链的核心环节,而发展中国家则被固化为数据采集和低端制造等边缘角色。边缘国家的每一次点击与数据上传,都在无形中参与数字垄断资本主导的剩余价值跨国再分配,从而强化了传统“中心-边缘”结构的自我扩张能力,最终导致全球数字经济失衡持续加剧并趋于不可逆。

数字帝国主义资本输出所导致的经济失衡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数字经济形成依附型合作模式。依附型模式的本质在于霸权体系中的主导国凭借其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先发优势享有非对称权力,而依附国则长期受到主导国的控制与剥削,这进一步固化并加剧了全球数字经济发展的不平等。数字帝国主义的资本输出使全球数字经济形成中心国垄断数字租金、主导剩余价值分配,边缘国提供数字生产要素、获取微薄要素报酬的格局,数字经济的财富鸿沟持续扩大,产业结构的低端锁定效应凸显,全球数字经济格局的失衡状态不断固化。第二,数字税收面临更加复杂的环境。数字帝国主义国家的企业凭借无形资产和全球布局,广泛采用转移定价等手段将利润转移至低税率地区,导致利润分配与价值创造的严重分离。边缘国因此面临税基侵蚀,难以从本国数字经济活动中获得合理税收,进一步加剧了国际财政不平等。

2.全球数字治理体系失序

全球数字治理体系的核心是数字规则的制定与执行,数字帝国主义为保障其资本输出的利益、维护数字租金的垄断占有和剩余价值的持续转移,通过单边主义规则输出、霸权式治理干预,将不平等与以强凌弱的逻辑嵌入全球数字治理体系,导致多边数字治理框架消解、治理权力向中心国集中,全球数字治理陷入规则碎片化、权力单边化、执行双重化的失序状态。

全球数字治理体系失序具体体现为规则制定、议题设置、执行监督和利益分配四个核心维度的结构性失序,本质上是数字帝国主义资本输出所构建的霸权秩序在治理层面的外化。在规则制定方面,存在“垄断性失序”。数字帝国主义国家完全主导核心规则制定过程,发展中国家实质上被排除在外。在议题设置方面,呈现“排他性失序”。议题选择完全服务于数字帝国主义国家的利益,发展中国家关切的数字鸿沟、数据剥削和技术垄断规制等核心议题被系统边缘化。在执行监督方面,表现出“双重性失序”。规则执行与监督存在明显双重标准:西方数字企业及霸权国家常享有规则豁免,而发展中国家则被强制严格合规,违规即面临严厉制裁。例如,在数字基础设施领域,美欧以“安全风险”为由禁止使用华为5G设备,却强制发展中国家接受诺基亚、爱立信等西方企业设备,且不允许其自主开展安全评估。这种“己方豁免、他方强制”的执行模式进一步巩固了西方数字霸权,使发展中国家持续处于被动地位。在利益分配方面,体现为“剥削性失序”。全球数字经济的利益分配完全遵循数字帝国主义的剥削逻辑,西方通过规则垄断获取绝大部分数字红利,而作为数据生产与消费市场的发展中国家只能获得微薄收益,甚至面临持续的数据剥削。

3.全球数字社会秩序失和

数字帝国主义的资本输出不仅重塑全球数字经济格局,更深入渗透到各国数字社会的运行之中,通过对数字生产要素的掠夺性开发和数字租金的阶层化分配,打破各国数字社会的秩序平衡,引发数字贫富分化、数字劳动异化、数字公共品缺失等一系列社会矛盾,使全球数字社会秩序陷入失和状态。

从国际层面看,数字帝国主义对关键技术、数据和市场的垄断使其能够构建并维持一个不平等的数字资本积累体系。截至2024年年底,在全球市值最高的十家上市公司中,苹果、英伟达和微软的市值均突破3万亿美元,接近整个非洲大陆或全球第六大经济体英国的国内生产总值。除中国外,全球研发投入100强企业无一来自发展中国家,这种企业和国家层面的市场主导地位可能加剧全球技术鸿沟。根据克里斯蒂安·福克斯的调查,非洲的矿工、富士康的工人、印度的软件工程师、拆卸电子垃圾的工人等,都被迫在低工资水平下为知识密集型企业付出大量劳动时间。在数字帝国主义主导的体系中,许多发展中国家如同“数字佃农”,虽然提供了数据和市场,却无法公平分享数字经济发展的成果,导致全球数字财富分配不公和数字鸿沟持续扩大。

从国内层面看,无论是数字资本输出国还是输入国,社会结构都突出表现为“数字精英-数字边缘”的阶层分化。技术变迁使少数精英群体受益更大,数字精英阶层掌握数字资源与技术,通过数字经济获得高额收益,稳居社会上层。而数字边缘阶层由于缺乏数字设备与素养,难以享受在线教育、远程医疗和数字就业等红利。以美国为例,美国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经济呈“K型分化”走势,社会治理失效让“斩杀线”成为横亘在社会底层面前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数字垄断资本通过派单与薪酬算法等形式的“算法管理”,将边缘群体纳入灵活就业体系,却规避雇主责任,进一步加剧了资本所有者与劳动者之间的贫富差距。近年来西方社会发生的“占领华尔街”运动、美国国会暴乱等社会抗议运动,映射出其经济上的贫富分化与社会上的阶层隔离已扩散传导至政治领域。

4.全球数字文化多元式微

数字帝国主义的资本输出不仅是经济行为,更是文化霸权的扩张行为,“相较于在经济和政治领域的表现,数字资本输出在文化领域的侵蚀和扩张显得更‘顺其自然’”,其通过数字文化贸易中的不平等交换、数字文化产品的租金垄断,将中心国的文化价值观嵌入全球数字文化传播体系,挤压边缘国本土文化的生存空间,消解全球数字文化的多元性,导致全球数字文化陷入“一元主导、多元式微”的状态。

数字文化贸易中的不平等交换形成文化价值的单向输出。“借由数字传播科技的帮助,国与国之间、经济与道德、公共和私有之间的藩篱都如同柏林围墙一般崩塌。”在全球数字文化贸易中,中心国凭借数字文化平台(如流媒体平台、社交平台、游戏平台等)的霸权和数字文化产品的制作优势,向边缘国输出高附加值的数字文化产品,如好莱坞电影、欧美游戏、日韩流行文化等,而边缘国向中心国输出的多为低附加值的文化素材、民间文化内容等,二者在交换中形成文化价值的不平等交换。中心国的数字文化产品凭借平台的算法推荐和流量优势,占据边缘国的数字文化消费市场;而边缘国的本土数字文化产品则因缺乏技术支持、平台流量和资金投入,难以实现价值变现,本土文化的创造性价值被中心国的文化产品所稀释,出现文化贸易逆差。

数字文化领域中的租金垄断消解本土文化的创新活力。数字文化领域中的数字租金主要体现为文化IP的产权租金、数字文化平台的流量租金和文化传播的算法租金。中心国的数字文化企业将其文化IP、传播模式、算法推荐机制纳入全球产权保护体系,形成对数字文化领域的租金垄断。边缘国的本土文化创作者若要在全球数字平台传播作品,必须遵守平台的规则,支付平台流量租金,若使用中心国的文化IP或传播模式,还需支付产权租金。而且,平台的算法推荐机制向中心国的文化产品倾斜,边缘国本土文化产品难以获得流量支持,其创新成果难以被市场认可。这种数字租金的垄断,使边缘国的本土文化创作陷入为平台打工、为中心国文化IP赋能的困境,边缘国本土文化的创新活力被严重压制,数字文化创作的主体性逐渐消解。

数字平台的文化霸权重构全球数字文化的传播格局。西方国家安全机构和信息技术公司对巨型数据服务器的控制,导致了新的强制手段。数字帝国主义的资本输出,伴随着数字文化平台的全球扩张,中心国的社交平台、流媒体平台成为全球数字文化传播的核心载体,其通过算法议程设置和内容审核规则,将中心国的价值观、审美标准和生活方式嵌入平台的内容生产,对边缘国的本土文化进行筛选和改造。符合中心国文化价值观的边缘国本土文化内容被商业化包装,成为吸引流量的文化噱头;而与中心国文化价值观相悖的边缘国本土文化内容则被限流、下架,逐渐被市场遗忘,由此形成数字平台的信息茧房。此外,由于数字平台的界面语言普遍以英语为主,非英语文化面临严重的“语言壁垒”。英语在媒体、技术和全球交流中的广泛使用削弱了边缘国本土语言的可见性和相关性,而且非英语文化内容因缺乏算法推荐而难以直接触达受众,年轻一代逐渐放弃母语的数字使用。长期使用这些平台不仅限制边缘国本土文化的传播,还使边缘国用户的认知结构和价值标准逐渐西化。

四、应对数字帝国主义资本输出的方案

要有效应对数字帝国主义的资本输出,关键在于系统瓦解其内在运行机制,即助力广大发展中国家摆脱技术标准控制、遏制市场垄断扩张、抵制制度霸权渗透并防范意识形态侵蚀。理论与实践证明,在数字帝国主义对全球经济、政治、社会及文化展开全方位渗透的背景下,发展中国家唯有超越地缘政治博弈的局限,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价值共识与行动导向,在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等领域协同发力,方能彻底打破数字帝国主义的垄断结构,实现数字主权的真正独立与发展权利的实质平等。

1.构建全球数字治理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球治理倡议中指出,愿“同各国一道,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携手迈向人类命运共同体”。当前全球数字秩序呈现出固化的“中心-边缘”结构,数字经济失衡问题日益突出。在此背景下,打破垄断结构、构建公正合理的全球数字治理体系对发展中国家具有战略必要性。

第一,推动数字治理多元化。数字治理多元化是解构“中心—边缘”依附体系的重要路径。“美国实施数字霸权战略,围绕技术、规则和标准,构建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的数字生态”,广大发展中国家应通过加强反垄断监管、扶持本土创新企业与替代性平台,削弱霸权国家的结构性垄断,培育多极、竞争性的数字市场生态。加强反垄断与培育本土创新作为一种数字产业政策,旨在遏制平台资本无序扩张,优化市场结构,拓展多元主体的发展空间,这不仅关乎市场竞争效率,更是对数字生产关系的深层次重构。

第二,加强区域性数字合作。区域性数字合作是发展中国家突破依附体系、构建全球合作网络的关键环节。面对数字帝国主义通过单极市场结构推行的规则输出与价值攫取,分散的南方国家难以独立应对此类结构性权力。中国提出的《全球数据跨境流动合作倡议》与非盟的《非洲数字转型战略(2020-2030)》等正是通过南南合作重塑数字权力结构的重要实践。这一路径在操作层面实现了数字主权与合作发展的辩证统一,既避免孤立主义的封闭倾向,又抵制单极霸权的支配逻辑,从而为构建多极协同的数字治理体系提供结构性支撑。

2.建立全球数字主权平等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尊重各国主权、领土完整,不干涉别国内政,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和社会制度”。面对数字帝国主义通过资本输出构建的制度性霸权,发展中国家必须打破技术与规则的双重垄断,建立以数字主权平等为基础的多边机制。

第一,强化关键数字技术的自主创新。数字帝国主义凭借其在芯片、操作系统、算法等核心领域的非对称优势,构建起全球数字价值“萃取链”,使发展中国家在技术供给、标准制定与安全治理中处于从属地位。发展中国家推行的技术自强战略,正是应对这一结构性不平等的必然选择。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重要代表,明确提出“要聚焦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同时,中国“呼吁在人工智能技术、产品和应用的国际合作中,遵守产品与服务对象国的法律法规,遵守适用的国际法”,其政策实践体现了“技术自主”与“规则话语权”的统一逻辑:若无法在技术底层架构实现突破,所谓数据主权、网络主权乃至数字经济发展权将难以落实,全球多边治理中的主权平等也将流于形式。因此,国家层面的研发突破不仅是应对“卡脖子”风险的技术策略,更是重构全球数字权力结构、推动规则体系从“中心-边缘”向“多极协同”转型的重要前提。唯有夯实技术根基,才能真正践行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中“不让任何人掉队”的目标,实现数字时代实质性的平等。

第二,倡导包容性多边规则制定。包容性多边规则制定是重塑数字时代国际权力结构的制度性举措。数字帝国主义通过制度霸权使发展中国家陷入“规则接受-技术适配-价值让渡”的恶性循环。联合国在《全球数字契约》中所倡导的包容性治理理念,中国提出的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理念,以及77国集团的共同主张,正形成合力挑战西方主导的单边规则制定模式。只有通过真正包容的多边主义实践,才能有效遏制科技霸凌,推动数字治理从“中心制定-边缘遵从”的单向模式转向多元协商的共治模式,从而为实现实质性的数字主权平等提供制度保障。

3.推动全球数字资源社会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普惠包容。关注发展中国家特殊需求,通过缓债、发展援助等方式支持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困难特别大的脆弱国家,着力解决国家间和各国内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数字资本的全球扩张加剧了劳动与资本之间以及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收益分配失衡,影响了社会发展、人民福祉,发展中国家亟须通过推动数字资源社会化,缓解由此导致的全球数字社会生态失和。

第一,发展社会导向的数字经济模式。鼓励平台合作社、公共数据空间以及政府主导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使数字资源服务于公共利益而非私人资本积累。平台合作社与公共数据空间的本质是建立数字资源的社会化占有与民主化治理机制,通过劳动者和用户共同所有的合作模式重构平台经济的所有权结构,通过政府主导的数据开放平台打破私人垄断。这类实践将数据要素从资本积累逻辑中解放出来,使其成为普惠性发展的战略资源。中国推进的“东数西算”工程表明,关键数字基础设施的公共运营不仅能够遏制资本无序扩张,还可为中小企业和弱势群体提供基础性数字服务,最终在操作层面实现《联合国宪章》“促进社会进步与发展”的宗旨。

第二,强化数字劳动者权益保障。确立零工经济从业者的法律地位与社会保护,推动形成全球统一的数字劳动标准,遏制算法管理下的劳动异化。确立零工经济法律地位的本质是重构数字劳动契约,通过“类雇员”中间主体认定,如全球统一的社会保障便携性协议,打破传统劳动关系与跨境监管之间的错配。这类制度创新不仅有助于遏制算法黑箱对劳动过程的支配,还可通过跨国集体协商机制重塑价值分配规则。《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劳动世界的未来百年宣言》强调的未来工作以人为本,中国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制定等,共同构成对平台资本跨国劳动套利模式的挑战。中国在算法透明度管理、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等实践中形成的技术治理与社会保护相结合的政策范式,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4.重建全球数字文化自主空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共同倡导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坚持文明平等、互鉴、对话、包容,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文明包容超越文明优越。”数字帝国主义资本输出造成全球数字文化多元式微,严重威胁本土文化认同与表达多样性。因此,发展中国家亟须采取文化抵抗与体系重构策略,抵制数字文化霸权,重建全球数字文化自主空间。

第一,支持本土数字内容生产与文化传播。通过政策激励与资源倾斜,培育植根本土文化语境的高质量数字创作,增强文化自觉与传播能力。从文化帝国主义批判的视角看,支持本土数字内容生产是瓦解文化霸权、重建符号主权的关键路径。培育本土数字内容的核心在于构建文化再生产的自主能力。通过设立国家数字文化基金、建设多语种内容分发平台、实施流量反垄断措施,打破西方平台对文化传播渠道的垄断。此类政策干预不仅有助于提升本土文化的可见性与话语权,还可以通过传统文化符号与数字语言的创新融合,实现文化身份的现代转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保护与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与中国提出的“文化数字化战略”共同倡导多元文化共生的数字生态。中国在网络文学出海、数字文博全球化等实践中所取得的成效,体现了将文化资源转化为数字叙事能力的传播态度,为构建“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全球数字文化生态提供支撑。

第二,开展全民数字素养教育。提升公众对数字内容的辨识能力与文化批判意识,塑造具有文化主体性的数字公民。全民数字素养教育重在全民参与,通过广泛的数字资源供给弥合数字鸿沟,还可通过教授算法逻辑解析、媒介表征批判和文化权力分析等方法,使公众能够识别数字内容背后的价值预设与权力关系。此类教育不仅有助于提升对文化偏见的免疫力,还可通过参与式创作重塑文化表达主体性。为应对数字时代挑战,中国开展“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通过政策引导、多部门协作和全民参与,系统推进数字素养普及,为构建抵御文化殖民的认知防线提供机制保障。全民数字素养教育是实现从被动消费者向主动文化生产者转变的关键机制,为构建具有文化自觉的数字社会奠定认知基础,也是对数字帝国主义文化渗透进行持续抵制与批判的关键路径。

结语

数字帝国主义主导的资本输出具有更加隐蔽的剥削性,其本质是利用技术霸权、数据垄断和平台控制进行危机转嫁、数字资源掠夺与数字主权侵占。这种输出模式虽可能给发展中国家带来短期的技术发展、经济繁荣,但长期来看却将加剧发展中国家在数字产业链中的依附性,使其陷入数字债务陷阱并面临数字主权让渡风险,最终服务于跨国垄断资本与技术寡头的逐利需求。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数字技术快速发展的社会主义国家,应始终秉持负责任大国的担当,在理论与实践层面推动对资本输出的双重扬弃: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引导数字资本服务于全球数字正义与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必须深刻揭露数字帝国主义以算法霸权、数据殖民和平台垄断为特征的剥削本质,积极参与并推动制定公平包容的全球数字治理规则。

文章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2026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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