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公示范围为参加我院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的考生,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二、本次拟录取考生网上报名、体检等后续要求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未按规定报名、体检,造成取消拟录取资格等后果,责任自负。
中央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年9月7日
上一条:关于我院2017年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参评人员及参评材料公示的通知
下一条:中央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举办 2017年“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的通知
中央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Copyright ©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中央财经大学(沙河校区)学院楼10号楼 邮编:10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