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中央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
今天是: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2017年中央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7-03-21  来源:   点击量: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号)、文件精神和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以及《中央财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办法》相关规定,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资格审查提交的材料

我院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24日上午8:30—11:00,审查地点为学院南路图配楼305。

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复试通知书》申领单、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原件(备查)及复印件、考生填写并加盖有关公章的《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与道德品质鉴定表》、考生填写完整的《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知识成就评定表》及表中要求所附原件和复印件。

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提交: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有效学生证原件、带有学生证号的学生证页复印件;由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需提供本科毕业证,毕业证书于入学时验证。

二、特殊类别考生资格审查要求

特殊类别考生除提交“(一)”中所列材料外,还需做到以下要求:

(一)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通过学院资格审查并领取《复试通知书》后,需持此《复试通知书》到研招办(办公楼412)提交《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并由研招办在《复试通知书》中加盖公章,否则《复试通知书无效》。

(二)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

通过学院资格审查并领取《复试通知书》后,持此通知书到研招办(办公楼412)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并由研招办在《复试通知书》中加盖公章,否则《复试通知书》无效。

(三)同等学力考生须向学院提交两篇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原件备查,提交复印件。

(四)原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研究生,须向学院提供原定向、委培单位准予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原件

对于资格审查结果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准予复试。

、体检

我院考生体检时间为3月28日上午8:00-11:30, 考生携带复试通知书、身份证、51元体检费和体检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到校医院参加统一体检(考生须空腹,体检前注意休息,勿饮酒和进食油腻食品)。

、专业潜质面试

我院专业潜质面试时间为3月27日上午8:30开始,面试地点为学院南路校区图配楼413。考生请上午8:00在学院南路校区图配楼303候场。面试过程将由学院专业潜质面试小组对学生进行逐一面试。

、外语听说测试

我院外语听说测试时间为3月27日上午8:30开始,面试地点为学院南路校区图配楼309。考生请上午8:00在学院南路校区图配楼303候场。英语复试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英语的流畅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测试采取教师与考生问答或对话的形式进行。

、学院联系地址及咨询电话

如有疑问,可前往中央财经大学图配楼305进行咨询,也可拨打咨询电话(010)62289237。

本实施细则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年3月20日

中央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Copyright ©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中央财经大学(沙河校区)学院楼10号楼    邮编:100081